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消协: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存在阻燃能力不佳等隐患******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刘亮)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12日发布的一份充电数据线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存在阻燃能力不佳、耐腐蚀性能较弱等隐患。同时,充电数据线行业还存在产品标识不全、执行标准各自为政的问题。
近期,中消协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对市场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开展比较试验。试验从多家电商平台抽取共计46款充电数据线样品,对其电气安全性和硬件可靠性进行测试和比较。
电气安全性上,突出问题主要涉及充电数据线的防火(阻燃)性能、压降性能。试验结果显示,近半数样品阻燃能力不佳,特别是编织线外皮更易降低阻燃性;有12款样品压降测试表现不佳,充电过程电能损耗过大,易导致充电过慢,甚至可能造成过度发热引发安全隐患。
硬件可靠性上,突出问题主要涉及充电数据线的耐腐蚀性能。试验结果显示,近半数样品耐腐蚀性能弱,在沿海等空气盐分含量较高的地域使用时,金属部分容易锈蚀,导致性能下降。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比较试验和相关市场调查,中消协还发现目前充电数据线行业存在产品标识不全、执行标准各自为政的典型问题。
据介绍,美国自2019年开始对充电数据线实施强制性认证,而中国对于此类产品的监管相对比较缺乏。近年来,虽然相关行标及认证技术规范先后出台,但企业采标力度仍需加强。
为此,中消协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应依法明示执行标准,清晰准确地标注和介绍产品性能,同时,要加强内部品质控制,依据近年来新发布的相关标准,修订企业标准。中消协还呼吁,电商平台积极采用先进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或质量认证,保证上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把好进货关,为消费升级提供高标准的产品质量环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